周正毅案7被告在港獲刑
2008-09-07 17:46:21
香港區域法院5日裁定,在周正毅2002年收購香港上市公司“建聯通有限公司”(後易名“上海地產控股有限公司”)的交易中,7名相關被告串謀詐騙罪名成立,並判處他們1年至33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7名被告包括上海地產控股有限公司2名前高層人員、中銀國際亞洲有限公司2名前高層以及3名律師,其中“上海地產”前執行董事龔倍穎被判入獄18個月,“上海地產”前財務總監Abdul Rahman被判入獄1年,“中銀國際”前董事總經理吳思煒、副總裁林麗珠分別被判入獄21個月,顧愷仁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範楚文和顧愷仁分別被判入獄33個月及2年,的近律師行合伙人黎壽昌被判入獄30個月。
7名被告的有關罪行是香港廉政公署早前調查一宗貪污案時揭發的。廉政公署的調查顯示,上海商人周正毅2002年3月以一家在英屬維京群島注冊成立的公司的名義,向中國銀行(香港)有限公司申請一筆21.5億港元貸款,意圖收購香港上市公司“建聯通”。
據稱,有關被告在2002年5月至8月期間,就收購“建聯通”發表的聯合公布、收購建議和回應的綜合文件上作出虛假陳述,並就修訂“建聯通”的組織章程及成立執行委員會所發表的公布及通告,串謀作出虛假陳述。廉署調查還發現,身為“上海地產”董事的顧愷仁、範楚文及龔倍穎3人在該公司截至2003年6月30日的年度報告上發表虛假的書面陳述。新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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